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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6-23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

厦民〔2014〕156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和我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性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服务的主要平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区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聚焦点和社会建设的着重点。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扩大社会参与、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满足居民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需求,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我市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及其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开展起来。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践探索,推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培育发展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在我市社区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社会工作在拓展社区服务范围、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和谐与发展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得到初步显现。但从整体上看,我市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基础比较薄弱,存在着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能力不足、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落实不到位、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服务标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与中央的要求以及广大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重要性的认识,以改革创新精神,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快培养、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广泛深入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二、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居民需求、促进社区和谐、推动社区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培育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为基础,以普及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为关键,以深化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为保障,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美丽厦门”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民为本,立足需求。从城乡社区建设需要和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出发,构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培养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设计和实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用社区居民需求的满足程度来检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成效。二是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切实加强党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领导,确保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的正确方向;政府切实履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宏观规划、政策引导、标准规范、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发动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志愿者队伍以及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三是坚持分类推进,突出重点。根据城乡社区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发展速度与方式,同时根据当前的突出问题与紧迫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四是坚持专业引领,融合发展。积极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大对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成员以及社区工作站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逐步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丰富社区工作理念,用专业社会工作制度创新社区管理服务制度,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实现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的融合发展。

(三)总体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建立和完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形成协调有力的服务机制;加快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发展适应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需要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着力推进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配备使用专职专业社会工作者。争取到2020年,我市城乡社区特别是城市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成员以及社区工作站人员,能够普遍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有效提升自身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大规模培养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坚持提升存量和扩充增量、专业培训与知识普及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制度。继续鼓励城乡社区特别是城市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成员以及社区工作站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以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转化为专业社会工作者。对年龄较大或文化程度较低难以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继续分期分批组织他们开展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转为社会工作员。上述对象的专业知识培训,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四个区应于2017年以前完成,同安、翔安两个区应于2018年以前完成。对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和已参加系统化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的人员,要引导他们将所学的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方法和技巧运用到本职岗位的服务中去,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要经常对这些人员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讲评,提出要求,督促落实。

(二)不断拓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城乡社区特别是城市社区要利用现有资源并增创条件,搭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应包含:有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和配备专职专业社会工作者,有能提供招募和开展联动服务的相关志愿者队伍,有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所需的活动场所,有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必要经费等。城乡社区特别是城市社区要深入贯彻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及专业人才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尽快开发设置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每个城市社区至少设置1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使用专职专业社会工作者。辖区人口较多的城市社区,应适当增设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增配专职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配备使用专职专业社会工作者,主要从本社区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工作人员中调剂使用,或在街道所辖社区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工作人员中调剂使用,也可由各区、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充实配备。社区党组织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分工1位负责人负责本社区的社会工作服务。有能力开展社会工作项目服务的社区,应当在专业督导人员的督导下,选择本社区的服务项目开展服务。

 街道(镇)要履行对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转介服务等职责,推进街道(镇)层面的服务平台建设。要在街道街政办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员,其岗位人员配备从现有人员中提升转换。逐步推进镇社会事务办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员。要利用街道现有公共服务平台,扩充社会工作平台功能,为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有条件的街道可探索建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设立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面向社区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开展专业服务。

(三)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社区照顾、社区融入、社区矫正、社区康复、就业辅导、精神减压、心理疏导服务。在农村社区,要逐步开展为留守人群、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城乡人才对口支持,鼓励城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农村社区开展服务。积极推动社会工作方法与党的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有机结合,提高城乡基层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在宣传倡导、组织动员、资源策动、服务提供等方面的本领。引导和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增强社区发展能力,建立健全社区支持网络。组织社区居民实现自助、互助和社区自治,形成理性平和、宽容接纳、诚信友爱、平等尊重的居民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促进社区文明、和谐与稳定。

(四)建立和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联动服务机制。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面向社区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委托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由社会组织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服务。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面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开放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建立和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联动服务机制,扩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范围,提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层次,增强社区管理服务实效。社区应充分发挥其调动社区资源和动员居民参与的优势和作用,大力配合、支持服务承接机构在社区实施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五)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志愿者服务机制。要建立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期、定向联系志愿者制度,对社区志愿者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依托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和社区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实现社区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做好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探索在社区志愿者组织中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协助实施社区服务项目,参与社区建设。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以志愿服务项目为载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丰富社区服务资源,凝聚社区建设合力,最大程度实现社区共驻共建共享。

四、加强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要把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意见,出台保障措施。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推进机制。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深入开展。

(二)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制度与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专业督导、绩效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研究制定扶持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流程、服务方法、绩效评估等主要环节,研究制定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三)加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投入。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购买和资助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厦民〔2013〕22号)要求,把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有场地、有人员、有资金。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鼓励社会资金支持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四)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由岛内思明区、湖里区各选择1个街道进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综合性试点,以取得经验,逐步向全市推广。岛外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个区,要重点加强城镇社区并逐步推进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以及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培育发展、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岛外各区应选择一至两个农村社区进行试点,摸索农村社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经验。

(五)加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研究与宣传。加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基地建设,利用社区平台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借助所在高校资源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研究,运用研究成果指导实践发展。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采用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经验做法,调动广大社区居民支持和参与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积极性,为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厦门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海峡两岸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交流,通过举办两岸社区发展论坛、组织两岸社区社会工作同行交流交往、驻训学习,促进两岸基层相互了解与沟通,推动两岸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共同发展。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