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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厦门市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2-1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厦门市优秀社会工作

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12〕36号)精神,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8年社会工作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民〔2018〕22号)要求,进一步总结提炼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与模式,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实务发展步伐,决定开展厦门市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征集评选厦门市优秀社会工作案例,为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提供示范借鉴、为社会工作政策创制提供实务参考、为社会工作教育研究提供基础材料,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工作实务水平,推动社会工作事业更好地发展。

二、征集范围

主要征集2014年以来,我市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社区社会工作者秉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直接服务活动的案例。

三、征集条件

(一)真实性。申报案例所提供的材料应源于实际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不得杜撰、移植或抄袭案例。

(二)专业性。申报案例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能够反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与技巧,能够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专业成效。

(三)完整性。申报案例应体现社会工作者已经完成并做过成效评估的服务。尚未开展、准备开展和正在开展的服务不能参加案例申报活动。

(四)示范性。申报案例应代表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较高水平,服务内容及程序符合我市实际,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四、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案例应符合下述要求,不合要求的不予评选。

(一)格式要求

1.个案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略、服务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等六个部分构成。

2.小组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小组理念、小组目标、小组性质、对象、时间、小组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等六个部分构成。

3.社区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略、服务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等六个部分构成。

4.综合性案例,是指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方法直接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并取得成效的案例。案例应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略、服务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等六个部分构成。

(二)文字要求

1.逻辑清晰、结构完整、文字简洁、分析到位,正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

2.涉及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和客体的术语统一使用“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表述,不使用“社工”、“工作者”、“工作员”、“辅导员”、“咨询者”、“案主”、“工作对象”、“当事人”等表述。

3.对于服务对象的姓名、住址、单位等涉及隐私的内容,应注意保密并作技术性处理。

五、具体程序

(一)申报。请各区民政局组织好本区案例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在2月28日前向所在区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各区民政局于3月2日前汇总上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mzj_yyq@xm.gov.cn),市级单位直接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原则上每个单位可报送案例不超过2个。

(二)评审。市民政局、市社会工作协会组织社会工作及相关领域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对案例进行评审,确定厦门市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名单,其中优秀个案案例10个、小组案例5个、社区工作案例5个、综合性案例5个。

(三)编印成册。向获奖案例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并将获奖案例集结成册,编辑出版,向全市推广应用。

 

附件:厦门市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doc


厦门市民政局

                            2018131   

联系人:姚远强,2892083,mzj_yyq@xm.gov.cn

        王肖敏,2892049